金昌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在部分村和社区开展基层协商民主试点,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由“干部说了算”到“大家商量办”的转变,初步构建了党组织引领下的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民主格局。
把握正确方向,明确协商主体。坚持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贯穿基层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各环节,在各试点村(社区)组建了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主席的村(居)民协商议事会,建立了“1+7+X”基层协商民主议事主体(“1”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7”即村、社区“两委”班子代表、村监委会班子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辖区内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代表以及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村、居民代表等七类固定成员;“X”主要包括协商事项涉及的利益群体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等),从协商议事会的组建、议事会成员的确定、议题的选定以及会议的组织、协商结果的确定等,都由党组织牵头组织实施并最终决定,确保了基层协商民主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开展。完善工作流程,增强协商实效。试点村(社区)遵循“大事大商量、小事小商量”的原则,实行“六步议事”程序开展民主协商议事,努力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最佳方案”,使协商过程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第一步:村(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基础上,通过召开会议、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收集议题”;第二步:及时召开会议对收集到的议题进行审定,合理“确定议题”;第三步:在协商议事前,协商议事会固定成员对议题的可行性、具体措施及协商过程中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议前调研”;第四步: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以解决问题、达成共识为目的开展“协商议事”;第五步:协商议事后对协商结果进行“公示公开”;第六步: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对协商结果进行全过程“跟踪落实”。截至目前,共征集议题186件,已协商落实43件,有效解决了土地流转、环境整治、物业管理、民生保障等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