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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实“三个环节” 推动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市中院政治部、公务员二科 更新于: 2024-09-05 10:06:07

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确定为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以来,将绩效管理理念深度运用到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在优化指标、精准评价、激发干部活力上持续用力,全院干警凝心聚力担当作为,“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得分稳居全国中级法院前列,执行、行政等工作在全省法院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甘肃卫视8分钟专题报道金昌中院队伍建设先进事迹。


抓实基础环节,精准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坚持制度定向。成立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印发《制度选编》、《案例选编》,学习借鉴首批试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立足法院职能定位和审判工作规律,制定《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建立“一周一记实、一月一分析、一季一评价、年度总考核”实时动态绩效执行机制,推动绩效考核“全员全过程”管理落实。坚持目标定责。围绕省法院“七院建设”、“四强要求”、“三大目标”思路,聚焦年度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印发《2024年全市法院工作要点暨任务分解》,将年度任务细化为26类50项,定岗定人定责定时限,严格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实行季度亮标,推动部门指标季度动态调整,切实增强考核的灵活性和科学性。坚持督导定标。建立并推行绩效管理对象工作任务督导、考核办公室周期性督导、分管院领导日常督导、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督导四个层面考核管理机制,层层压实指标审核责任,确保指标科学可行、赋分精准合理、评价客观实在。


抓住关键环节,公正客观全面考核评价。加强分类考量。以《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责立标,科学定位评价主体,分类设置指标,实行精准化、差异化考核评价干部。员额法官看“数量、质量、效果”,法官助理看“数量、文书、技能”,司法行政人员看“思路、质效、服务”,根据不同类别人员所担负的责任分类考核,实现“精准滴灌”,避免“一刀切”。加强条线考评。综合运用“定性+定量”、“共性+个性”、“正向+负向”的横向分类、纵向评价机制,通过政治部提供的“日打卡”看出勤、各部门的“周记录”看进展、各部门的“月对账”看质量和全院干警参加的“季考评”看效能、民主测评看口碑,为干警“画准像”。完善加分扣分清单,对获得市级部门以上表彰奖励的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分别在总分基础上加减对应分值。用明确的加分减分项,督促干警学有所得、干有所成、行有所止,用干警实绩来定等次,避免人情干扰、考评变样。加强贯通考核。统筹推进平时考核与绩效评价深度融合,将绩效评价高于“90分”定为平时考核“好”等次的分界线,分类评定等次。将个人年度考核与个人季度绩效评价、部门年度绩效评价全面挂钩,形成指标分解点对点、任务落实一对一、整体工作面对面的工作机制,激发培养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先后有8名干警、5个集体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主要办案质效指标稳居全省法院前列,1名干警荣获全省法院“质效创优奖”,1名干警被评为2023年度“数字法院”年度人物。


抓好核心环节,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劲头。注重反馈督促。每季度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考核小组给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反馈考核结果后,督促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灵活采用“一对一”、“一对多”等形式反馈考核情况,并在院公示栏将考核结果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后,将考核后5名同志的考核结果向所在党支部反馈,作为党支部季度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同时,推动“三亮”常态化,以召开分片会的形式亮目标、亮进展、亮成果,切实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5名院领导结合上半年各自分管工作召开分片会议5场次。注重正向激励。将考核结果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有机结合起来,树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鲜明导向,推动干部真抓实干、锐意进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金昌中院晋升等级职级9人、提拔使用科级干部8人。坚持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先锋岗评选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考核与创新实践的“十好”党员先锋岗、“十优”示范党小组评选深度融合,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前两个季度评选出的18名党员先岗绩效考核均在“90分”以上。注重反向约束。坚持把绩效考核贯彻落实到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全过程,做到平时表现“看数据”,识人用人“看实绩”。上半年交流调整干警9人。建立健全动态排名、末位约谈机制,对季度绩效排名靠后的10名同志,由政治部主任、机关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改进提高,有效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引导干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