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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来源: 更新于: 2024-08-15 16:57:38

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工作安排,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

(二)资格复审地点

昌市行政中心8楼845房间(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根据《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比例一般为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学位)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报名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除报名表和学信(学位)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外,请考生提前准备其他所需材料的复印件。

四、其他事宜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无法前来进行资格审查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复审事宜,委托书需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所需全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并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依法进行处理。

(二)在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逾期未到指定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由于取消或自动放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所在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参加金昌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