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金昌考区体能测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报金昌考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7:30在金昌市体育场(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路 114号)进行体能测评,考生由金昌市体育场南门入场,在金昌市体育场内集中点名。
三、项目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实施。根据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同时废止。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
男子普通职位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
女子普通职位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800米跑。
男子警务技术职位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
女子警务技术职位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
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800米)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考生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提前熟悉体能测评场地位置,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如因天气等原因无法开展,视情况顺延,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考生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点名结束后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体能测评,如身份证遗失,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或提供临时身份证。
4.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请假离开测评场地,不准携带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5.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6.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因怀孕、伤病、体弱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无法推迟体能测评时间,考生应慎重考虑,如参加体能测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
8.测评标准中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9.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1.甘肃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金昌考区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