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川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将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统筹协调、高效运行、激励保障、责任落实“四项机制”,不断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上下联动强调度,构建统筹协调机制
把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列入区委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推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区委主要领导带头到重点村指导调研,了解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区委分管领导逐村开展实地调研,把脉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项目,做到在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工作专班以镇为单位,组织召开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项目推进会,逐村听取汇报,一对一集中论证项目可行性、风险、收益和前景等。建立月报告、季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村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见效。举行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第一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开工发展项目16个,涉及日光温室种植、特色养殖业、农机服务以及乡村旅游、停车场等产业,总投资3412万元。
科学规范提质效,构建高效运行机制
着眼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规范运行、长远发展,确定“六个统一”规范运行标准。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符合各村特点的章程,各镇安排专人组成审核小组,对章程涉及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股权结构、运行机制、盈余分配等逐项审核把关,通过后召开社员大会表决。区、镇分别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业务股室负责人以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党组织书记组成的项目评审专家库,统一对项目进行论证,项目不合理、风险系数高、市场前景差、盲目举债的不予批准。按照法律和章程制定盈余分配方案,经社员大会批准实施,从当年盈余中提取不高于15%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为成员出资,剩余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占股比例进行分红。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配备财务会计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委托镇财政所或代理记账机构统一管理,并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业务事项纳入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发展规划、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等情况,通过公开栏张贴、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每季度向合作社成员和群众公开。章程、合同由各镇统一集中管理,合作社印章与村级印章一并存放,印章使用需由经手人、理事长共同签字确认。
干事创业激活力,构建激励保障机制
大力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积极推荐评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合作社示范社和“三品一标”,并落实相应奖补政策。按照“先干先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正向激励原则,设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引导资金,针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项目投入、实际增收、示范效应三个方面进行奖补。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绩效奖励机制,村党组织通过领办合作社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较上年度有一定增幅的,给予参与生产经营的村干部一定奖励。强化政治激励,对表现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合作社理事长,优先选拔进入镇领导班子,优先推荐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乡村振兴好书记”,以鲜明导向激励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兴产业、促发展。
强化措施抓推进,健全责任落实机制
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以村为单位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专责组,由县级领导干部担任辅导员,通过统筹协调、到村指导、组织培训等方式,为合作社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区直帮扶单位、镇包村部门、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指导帮包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并立足职能做好指导、扶持、协调、服务等工作,持续推动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明确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在规划、产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统筹力度,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实效标准,通过研判指导、督导调度、观摩评比等方式,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作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镇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列入村党组织“双述双评”重要内容,对抓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进行约谈,对不称职的予以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