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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来源: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更新于: 2021-11-01 14:37: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断提升基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日前,金昌市永昌县、金川区分别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强化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发挥的通知》,通过整体推进村和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公共卫生和应急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着力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健全组织架构。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制度,依法设置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卫生健康部门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成员主要由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楼栋(口)长等组成。

明确职能定位。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负责协调社区服务站(中心)、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资源,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制定本村(社区)重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积极动员和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人口信息收集监测和生育服务管理、农村“三留守”等重点人群健康关爱及帮扶等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积极配合村(社区)做好重点人员落地核查、辖区疫情处置、封闭封控管理、群众心理疏导和疫情防控政策宣传等工作,保障村(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协商议事、重大疫情防控、考核评价等“四项”工作机制,由公共卫生委员会协调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和辖区单位相关负责人、村(居)民代表、网格长(员)以及志愿者等作为兼职委员,参与本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结合村(居)基层协商民主议事会,定期协商解决村(居)民健康需求和辖区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以村(社区)居民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健全公共卫生量化评分体系,主动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年底对公共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靶向精准、便捷高效,推动基层公共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