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将于2021年3月27日在金昌市金川区进行,为统筹做好我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笔试考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现将笔试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参加金昌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的考生在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领健康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
(一)来自低风险区、甘肃健康码“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笔试。
(二)来自中风险区、甘肃健康码“红码”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应至少提前48小时来甘接受临时留观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即可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笔试,因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而影响笔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临时留观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来自高风险区的考生,需提前来甘集中隔离至少14天,期间不少于两次核酸检测,否则不能参加笔试。隔离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二、金昌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采取“裸考”的办法组织实施,本次笔试所需文具(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由金昌市考录办统一提供。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点及考场除手机以外不提供任何物品寄存服务。除身份证和准考证外,考生不得携带各种电子产品、通信器材、计算器、存储介质、手表、水杯、饮料、钥匙、各种资料等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在考场内一经发现与笔试无关的物品,一律视为违纪。答题过程中,不能折卷或弄脏、弄破试卷和答题卡,不得在答题卡上打草稿、做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请于2020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9∶00期间,登录甘肃组工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妥善保管。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考点地址参加相应笔试科目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四、为避免影响笔试,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生病。笔试前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笔试将在考点入口处和考场外,分两次对考生进行体温检测,考生在到达考点后须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开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手机界面健康码“绿码”进行防疫检查,通过体温检测(<37.3℃)方可进入考点,等候期间要服从现场考务人员管理,不要扎堆、不要摘除口罩交谈,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本次笔试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视为有效身份证件。
六、笔试当天,考生在笔试入场或笔试期间,如出现异常症状,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笔试,由此耽误的笔试时间不予补充,因体温检测超出开考半小时的不得参加笔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通过考点门口身份初验和体温检测的考生,应按照考生入场路线在引导员的引导下,自行前往对应笔试考场。考场内宣读《考场规则》《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影响笔试。笔试结束后,应听从笔试考场工作人员指引,按入场路线反方向有序离开考点。
八、笔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笔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考务人员管理,笔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笔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笔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笔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九、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就坐参加笔试。试卷发放后,考生首先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听到统一铃声开始答题,中途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十、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接到试卷后,先检查笔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褶皱、污点等问题,应及时向监考人员举手报告,由考务工作人员及时协调予以调换。
十一、笔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将各类文具装入文具袋放置在桌面右上角,等监考人员清点收齐确认无误后,经允许方可只身离开考场。考生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文具带出考场(文具可在最后一场笔试结束后带离),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二、笔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进行雷同试卷甄别工作。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笔试答卷,视具体情形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在笔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护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十三、考生须认真阅读笔试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考务人员进行相关健康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将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替考、电子作弊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考生应提前熟悉了解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到达考点,防止误考。
笔试考点、地址、类别及可到达公交路线:
十五、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到达笔试考点,笔试考点不承担考生车辆的停泊和保管责任。
附件: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5日